关于做好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有关事项 及填写机构编制人员电子台帐表格的通知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镇党委、政府,区直各部门: 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年检范围 凡经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均参加本次年检。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我区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 二、年检要求 (一)年检时间。年检的法定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根据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统一部署,事业单位需在2013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年检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年检方式。因今年是首次使用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年检,根据上级要求,采取现场年检的方式进行。各事业单位法人,需携带年检相关纸质材料、电子版及扫描电子文件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现场年检。事业单位在报送年检纸质材料时,年度报告书同时报送word文档电子材料及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财务报表同时报送word文档和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其他相关材料同时报送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形成pdf格式电子文件时,每份材料形成一个电子文件(如:年终总结多页扫描成一个电子文件,以××单位年终总结.pdf命名),每个pdf电子文件不大于2 MB。 (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本次年检一并办理变更登记,年检材料按变更后的事实填写。 三、年检其他事项 各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程序、提交材料和注意事项等要求见附件1,亦可登录历城区机构编制网(http://www.ked123.com)《历城区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须知》查询,所需表格请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联系单位:历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联 系 人:刘潇 联系电话:88023834 办公地址:山大北路47号历城区政府10-01 邮 编:250100 根据市编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区机构编制人员电子管理台帐,要求各部门(单位)填写本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电子台帐表格,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分别填写,于2月22日(星期五)上午11点前,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区编办邮箱:bianban2011@163.com。关于《机构编制人员电子台帐表格》也可到历城实名制群共享文件中或历城区机构编制网站下载。 联系人:王书宏 郭琨 联系电话:88023834 历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