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 号)部署和《关于编制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济职能办发[2017]8号)要求,经区职能办反复沟通,严格审核,逐项核对,将各单位事项清单加以汇总,现将我区 “零跑腿”和 “只跑一次”事项(第一批)予以公布,请各部门(单位)按照清单承诺履职尽责。 附件: 1.历城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事项清单 2.历城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济南市历城区推进政府职能 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