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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服务指南
日期:2017-12-27   浏览量: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服务指南

   

    一、工作流程

    (一)申请

1、证书遗失或者损毁严重无法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事业单位通过市级及以上报刊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的公告。

2、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sydwjg.sdbb.gov.cn)填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书》等并导入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材料扫描件应以PDF格式上传,多页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进行上传)。

    (二)受理

    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审查

    对受理的证书补领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四)核准

    对经审查的证书补领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补领或不予以补领的决定。

    (五)复核

    经核准通过后,事业单位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复核。复核通过后,换发或补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六)公告

    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补领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二、提交文件目录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一式三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未遗失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或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和扫描件);

    (三)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公告(原件和扫描件)。

 

三、注意事项

    电子版:Word文档。

    扫描版:PDF格式(若文件为单页,也可以是JPG格式),

           大小不超过2MB,否则无法上传。

    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KB

  

 

                    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5年5月4

附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doc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备案书.xls

 
附件下载: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doc
附件下载: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备案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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