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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2012-04-24   浏览量: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历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历城发[2010]9号),设立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应急管理职责。
(二)将督查、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职责划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无线电管理职责划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将体制改革职责划入区发改委。
(三)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职能。
(四)撤销区信息中心经营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承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来文来电。
(二)负责全区性会议的筹备安排、会务组织、记录整理等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镇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协调区政府部门间的工作。
(五)负责区政府的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组织安排区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筹办组织全区性的有关重大活动,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承办上级机关和驻区部队、单位、院校有关的协调服务事宜。
(七)负责全区法制工作,制定、审查、修订区级规范性文件;组织行政执法检查;负责行政投诉、行政赔偿、仲裁案件的受理、审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八)、负责全区的外事侨务工作,审核公派出国事项;审核外国非经贸团来访报告;组织指导外宾接待工作。
(九)联络、协调、组织安排区政府有关政务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十)承担区政府机关政务档案、印信、机要、保密、保卫、文印和通讯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机关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7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独立或组织有关方面共同起草、修改区政府重要报告、重要讲话等文稿。负责起草和修改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人大审议政府工作的汇报等;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的筹备安排、会务组织、会议纪要整理;制定政府领导活动表;收集整理区政府大事记。
(二)秘书科
负责安排区政府办公室值班和外来人员接待及有关工作联络。办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电话通知等需要上呈下达的事项。收集整理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参与组织、安排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及很重要活动。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车辆的管理和调度。负责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办公用品的供应、财务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
(三)政务科
负责起草区政府各位副区长的讲话、汇报等材料;各位副区长召集的各类会议的方案起草、会务组织;各位副区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机要科
负责办理各级政府及部门来文来电来信的收发、传阅、管理和清退以及领导批示的传递。负责区政府和办公室文件的登记、文印、发送、清退和销毁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区政府办公室印信的使用、管理和登记;承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发证工作;负责区政府、各街镇、部门印章的制发、收销。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文书、实物、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对档案的保管,并做好档案资料的利用和服务。做好机关保密工作,主要是对保密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贯彻实施。
(五)行政科
负责区政府机关公用设施、区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车辆的管理和调度;负责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办公用品的供应等行政事务工作。
(六)信息科
围绕全区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任务,及时对本区及外地的有关信息进行搜集、筛选、综合处理,为省、市、区领导和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镇政府提供信息服务。根据区政府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及办公室的要求,对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编发《综合与信息》,并向省、市政府办公厅时报送信息。总结推广各街办、乡镇和区政府各部门开展信息服务的经验。
(七)组织人事科
负责区政府领导及区政府办公室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的管理及干部调动、职务变动、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的管理和报批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老干部工作。
区政府综合调研室(正处级)
负责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产业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定期收集、分析、整理全区经济运行情况,起草经济运行分析会议、读书会、经济工作会议等会议材料。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挂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正处级)
组织法律顾问承办区政府的法律咨询事务;对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签订合同进行法律论证,并代理区政府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区政府合法权益,防范风险,强化全区政府投资类合同的审查管理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表区政府或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区政府民、商事诉讼活动。负责济南仲裁委员会历城分会办公室有关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认定;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确认和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协调部门之间的行政争议;负责行政执法错案的处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行政执法证件的颁发;负责本区行政执法情况的统计工作。
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区政府总值班室牌子,正处级)
及时掌握和报告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省、市政府应急办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区政府与各街镇及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办理区政府应急管理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区政府应急管理的文电等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信息报送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办区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项会议、负责编制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协调区政府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街镇及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
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处级)
负责研究制订外事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所属对外开放单位的管理,做好外宾的接待和宣传工作;负责驻我区外国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发生在本区的涉外事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指导街镇侨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32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区政府综合调研室主任(正处级)1名,副主任(副处级)1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正处级)1名,副主任(副处级)1名;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正处级,由区政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副处级)1名;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副处级)1名,副主任(正科级)1名。科长(主任)7名,副科长(副主任)7名。可配工勤人员12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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