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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历城区支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2012-04-24   浏览量: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历城发〔2010〕9号),设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历城区支会(挂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历城商会牌子),为区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接待境内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赴境外访问与考察;安排外国有关组织、企业同本区企业及有关部门进行交流;为本区同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二)根据区政府经贸发展战略招商引资,宣传招商引资政策及资源优势,推广介绍相关项目,为外商投资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促进企业到国(境)外投资;开展促进中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的咨询和服务工作等。
(三)在境内外举办贸易展览会,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
(四)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联系、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等服务。
(五)为企业提供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的情况和意见;研究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承办企业委托的事宜;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及其他各类经贸活动,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
(六)根据市贸促会的安排或授权,办理经济贸易调解业务,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承担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业务;组织企业进行公平贸易申诉和应诉。
(七)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开展其他经贸、投资促进业务。
(八)办理上级贸促机构、区政府授权或交办的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历城区支会(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历城商会)设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支会(商会)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财务、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负责会员事务工作;负责委员和特邀顾问的联系和日常活动的组织;负责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历城商会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历城商会秘书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有关情况和意见;组织会员开展经贸考察、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举办业务讲座和培训。
(二)综合业务科
协助市贸促会办理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事务,受理海损理算案件,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区域性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承担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业务;开展有关贸易单证知识的培训;办理经济贸易调解业务,开展国际、国内民商事有关争议解决的法律研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代理等服务。
协调和组织我区的出国展览工作; 参加境内各类国际专业性或综合性展览会及边贸展览会;向政府部门提出会展工作建议,提供与展览有关的信息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
建立发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贸促机构、商协会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和合作关系;组织参加国内外有关经济贸易技术合作方面的会议;接待境内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赴境外访问、考察和推介产品;促进历城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交流。
研究国际经贸动态,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为政府和企业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经贸发展促进服务;参加和组织贸易与投资促进交流活动。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历城区支会(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历城商会)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核定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科长(主任)2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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