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唐王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发〔2017〕7号、鲁政字〔2017〕82号等文件调整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济政字〔2017〕69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部门申请,我区调整部分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区政府确定,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4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1项);新增行政许可2项(含子项2项),取消行政许可4项,整合行政许可3项,更名行政许可1项;新增行政处罚55项(含子项76项),取消行政处罚53项(含子项16项);新增其他权力7项(含子项2项),取消其他权力3项;新增行政监督2项;新增行政确认1项;取消行政征收1项;新增行政给付1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3项。同时,鉴于相关法律法规变动较大,重新公布区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监督、其他权力、审核转报事项目录,原行政监督、其他权力、审核转报事项目录予以废止。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衔接落实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及时制定承接方案,做好承接工作,认真实施相关权力;对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减少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不得再以审批方式进行管理;对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要按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编制公开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同时要加快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确保行政权力高效规范运行。 各有关部门要将衔接落实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附件:1.衔接落实济政字〔2017〕69号文件调整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等情况调整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3.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目录 4.区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监督、其他权力、审核转报事项目录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