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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济政字〔2017〕69号文件调整部分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 ·济南市历城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历城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关于做好贯彻执行《关于公布济南市村(社区)证明材料保留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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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率先完成政府大部门体制改革
日期:2017-12-26   浏览量:

    为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提升行政效能,济南市历城区作为全市大部门制改革试点区,在城市发展框架快速拉开、用新型城镇化的思路谋划发展的背景下,迅速行动,在市编办的直接支持指导下,找准改革定位,探寻改革路径,加强领导协调,将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政府大部门体制改革。

一、抓住问题导向,落脚城乡覆盖,通过改革优化体制结构

一是理顺市区关系,明确改革范畴。根据济南市完成的组建“大水务”“大绿化”“大建设”“大交通”“大外事”大部制改革范畴,历城区立足实际,将水务、绿化、建设、林业领域定为改革源头。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改革内容。着眼于解决事关全局的关键问题、制约发展的重点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梳理区市政管理局、区园林绿化管理局与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职能交叉的矛盾,按照一件事原则上有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明确改革的整合调整内容。三是突出城乡覆盖,明确改革方向。针对领域内城乡分治情况,将部门职能城乡全覆盖定为改革落脚点,通过整合职责,由一个部门履行领域内涉及城市、农村的相应职责,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组建区城乡水务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和城乡绿化局,调整充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实现“大水务、大交通、大林业、大建设”体制格局。

二、遵循总量控制,精简机构职数,通过改革为服务增效

继今年6月,济南市完成市政府部门大部门体制改革后,历城区积极与市编办对接改革事项,提前谋划,在市编办的多方位指导下,结合实际,敲定整合调整机构编制事项。一是坚持总量控制,降低行政成本。紧紧围绕“机构编制因职能而设立”的原则,严格执行机构“撤一建一”,人员编制总量内调剂,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等机构编制纪律红线,通过撤销、削减部分单位,机构数和领导职数上都有所减少,在科学规范政府部门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降低了行政成本,进一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提高资源效益,为服务增效。为进一步理顺主管部门与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大部门整合调整职责相对应,以大部门体制改革为契机,对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调整,分别成立了“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区道路桥梁管理中心、区绿化中心”三个中心,实现“涉路、涉水、涉绿”3个领域的“大服务”,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改革迅速落地生效

为确保工作不断档,历城区根据市编委研究意见,随即下发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建立了“区整合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亲自抓,常务副区长、组织部部长靠上抓,区直责任分工部门负责人直接抓的工作机制,通过召开专题推进会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实现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一是部门“三定方案”引领改革事项落实。成立4个“三定方案”审核小组,对新组建调整的部门展开“三定方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并于7天内定稿,确保整合职能到位,工作衔接顺畅。二是人财物划转及时到位。按照“人随职能走”、“人随岗位走”的原则,确定人员划转方案,资产与经费按照人员同步划转。新组建的机构按照时间节点同步管理划转人员,理顺工作关系。三是保证新机构正式挂牌运行。与改革实施同步,新组建的机构进行集中办公,并正式挂牌运行,标志着改革真正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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