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济南市历城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 “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济南市历城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调整后《济南市历城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济政字〔2017〕30号等文件调整部分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动态
济南市历城区编办多措并举规范事业单位印章管理
日期:2017-08-10   浏览量:

为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管,济南市历城区编办多措并举,不断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印章管理。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等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并通过区编办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法人QQ群等网络渠道,就印章管理相关规定向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本单位机关干部和各事业单位对于严格印章管理的思想认识。

二是规范管理流程。按照印章管理相关规定,逐步理顺了事业单位印章新刻、更换、补刻、收缴、封存以及移交销毁等事项的具体办理条件、提交材料和操作流程。

三是严格印章备案。采取常态性备案和定期备案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进行印章备案工作。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及变更名称后,30个工作日内将新公章进行备案,方可启用;定期于每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进行统一的印章备案,备案各事业单位法人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钢印以及其他印章的印模。

四是注重印章检查。结合每年定期印章备案和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采取全面审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的印章是否与登记的名称一致,财务专用章与单位公章的名称是否一致,印模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印迹是否清楚等。

五是强化联动配合。强化与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的联动配合,确定事业单位印章新刻需进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并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名称变更,需进行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并提供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进一步明确了及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等业务对办理各项印章事项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47号 邮编:250100 联系电话:0531-88161140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