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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编办四个注重做好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事项“双公示”工作
日期:2017-05-26   浏览量:

为推动政府职能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历城区编办四个注重,着力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一是注重拓宽渠道。根据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历城区编办将本单位201711以来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同步录入到《济南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以后产生信息即是录入系统,有效拓宽了公示渠道。

二是注重公示实效。历城区编办严格按照要求,在“双公示”项目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各有效渠道进行信用信息公示,全面、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注重数据精准。历城区编办明确行政许可类信息应公示许可事项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等内容,行政处罚类信息应公示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等信息。规范并优化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办理流程,确保公示信息数据精准有效。

四是注重常态长效。历城区编办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长效机制,采取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方式,明确牵头科室、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责任人,确保了“双公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今年以来,历城区编办已公示28项行政许可类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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