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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编办三举措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日期:2016-12-20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建立权力清单长效管理机制,通过近两年来的工作经验,济南市历城区编办从三个方面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一是确定基本原则。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坚持依法合理、充分论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应当列入权力清单,实行统一管理,未纳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

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凡设定依据已经被废止、修订或变更的;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调整的;因行政主体职能调整,相关行政权力相应变化的;与办理行政权力相关的工作内容或者要求发生变化的;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均由行政权力行使机关及时提出取消、增加、变更、下放管理层级等调整意见或建议。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内容、违规设定和调整行政权力、自行更改行政权力要素、变相实施已取消下放或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权力的,由机构编制部门敦促整改。情节严重的,由监察部门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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