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由综合指标和专项指标两部分组成。其中,专项指标是由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的个性指标,带有行业特点,在考核中分值占比较大。为确保2016年度历城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科学合理,历城区编办通过“三个注重”,做好专项指标的审核工作。 一、注重统一规范,严格审核指标格式。专项指标统一要求由主体业务开展、经济社会效益、管理运行状况三大部分构成。统一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根据类别可以制定一个专项指标体系,也可以分类别制定多个专项指标体系,属于管理类型的指标需统一标准。 二、注重逻辑准确,严格审核分值设置。专项指标应在要求考核三大项目内逐项分解,客观设置,明确每项考核内容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所占分值。设置分值时,每个指标内容应统一制定为得分或扣分模式,防止造成逻辑错误。应遵循指标全部完成为满分-,全部未完成为0分,逐项加分(或减分)的逻辑原则。同时,小项分值相加应等于大项,切忌出现分数混乱的情况。 三、注重全面客观,严格审核指标内容。专项指标应将事业单位全年工作全方位纳入,切忌出现避重就轻、留长去短,出现为得高分去掉部分难以完成的指标的现象。一是审核专项考核指标坚持以法律法规、编委编办核定的事业单位职责、主管部门“三定”相关职责、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及业务部门考核任务为主要依据。二是审核指标内容应坚持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原则,通过量化指标,增强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三是审核专项指标要突出事业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目标要求,同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区级单位的年度总体要求,充分体现目标引领作用。四是审核考核指标要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根据上年度考核情况,明确事业单位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工作,动态调整考核指标,确保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