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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 “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济南市历城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调整后《济南市历城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济政字〔2017〕30号等文件调整部分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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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编办三项措施开展行政 审批事项调整工作
日期:2016-11-04   浏览量:

根据《济南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近日,济南市历城区编办对部分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要素进行了调整。

一是明确权力事项调整要素。要素调整严格遵循以法律的“立改废”为依据,结合历城区各部门申请,根据对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机构职能变动需要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流程等进行准确调整,本次共调整了历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发改委等单位共82项权力清单相关要素、行政处罚要素实施依据、承办机构等。

二是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要素调整完成后,及时在历城区机构编制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分别公布,并在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对一些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做了动态调整,这是自建立新系统以来全市范围内首次进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走在了各区县的前列,有效促进了此次参与调整单位的相关工作开展,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

三是建立动态管理常态化机制。通过此次调整,历城区编办开始着力探索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常态化机制,力争与各部门间协调配合,对中央、省、市、区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对应调整,实时动态更新到位,保障事项接得住,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确保权力事项的准确性、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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