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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编办四个举措认真做好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准备工作
日期:2016-06-27   浏览量: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3号)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历城区编办采取四个举措认真做好本区党政机关和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赋码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确定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具体工作,拟为其增加区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书发放及相关管理工作职责。同时,为适应相关职责调整,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拟更名为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为统一代码赋码等一系列工作夯实组织领导基础。
二是吃透政策精神,注重政策宣传。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建立统一代码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大局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努力吃透政策精神,将各项政策良好的运用于实践工作中。同时,注重政策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及时解答和回应本区党政群机关以及社会大众的相关疑难困惑,为做好统一代码赋码工作扫清障碍。
三是界定赋码范围,统计部门信息。经与区编办机构编制科协作配合,严格界定了本次历城区党政机关和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具体范围,共计70家单位(部门)。制发了《关于填报全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有关信息的通知》,对纳入赋码范围的单位进行相关信息统计,并对汇总梳理后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每个单位(部门)初始信息准确。
四是完善工作环节,理顺操作流程。制定《历城区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服务指南》,完善每一步工作环节,理顺具体操作流程。按上级要求刻制了“济南市历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专用章”,同时,为纳入赋码范围的单位(部门)申领UK。
下一步,拟针对纳入赋码范围的单位(部门)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为做好全区党政群机关统一代码赋码工作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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