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要求,济南市历城区对原《行政审批目录》中实施的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区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 一是分类管理,全面清理。针对原《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中保留的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区政府审改办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清理市县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15〕279号)要求,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反复沟通协商,将原7项非许可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1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6项;另外,对省政府确定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的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补充至我区行政审批目录。 二是动态调整,强化监管。根据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情况,及时调整相应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权力清单公示系统,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转变管理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不断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提高审批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