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市、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以下简称《通用目录》),济南市历城区编办结合本地实际,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规范化调整,提升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一是分析核对,确保名称和数量规范。将全区各部门原《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与《通用目录》中区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逐一对照,按照《通用目录》对事项名称进行了规范,对事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增减,确保事项全面、统一。 二是完善内容,确保要素和流程规范。对确定纳入新行政审批目录的事项,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以权力清单登记的要素内容为基础,结合《通用目录》内容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最新修订情况,重新对承办科室、承诺时限、是否收费、需提交的材料等要素内容进行调整完善。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目录事项实施规范。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依据新目录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和规范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不得在目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 目前,《历城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编办网站调整公布,共列入区级行政审批事项180项(行政许可事项17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项)。调整规范工作涉及行政审批与其他类别行政权力间调整及增减权力事项共7项,其中,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3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的区级行政审批事项3项,承接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和其他权力事项1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