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指出要扎实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济南市历城区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历城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努力探索构建组织架构清晰、管理制度健全、交易运行规范、监督指导有力的农村产权交易新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领导全区产权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二是强化保障措施。区财政每年列支产权体系建设资金、运行经费,保证财政资金主导投入地位。 目前,历城区编办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调研,积极研究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建立完善工作,更好地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