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南市历城区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济历城政字〔2015〕32号)要求,《济南市历城区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于7月31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具体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部门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责任追究机制。我区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共涉及主要职责346项,具体责任事项1486项,追责情形4690项;明确部门职责边界108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63项;明确公共服务事项139项。 区级责任清单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济南市历城区编办 程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