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布以来,济南市历城区按照“依法监管、审监分离、高效便民”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着力加强动态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按照《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济历城政办字〔2014〕55号)要求,督促各目录事项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在本门户网站公布本单位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利用全市行政权力清单公示平台,进一步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收费依据和标准、权力运行流程图、监督电话等,方便群众查询。 二是着力加强动态管理。针对上级下放及依法律法规调整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动态调整,建立联合审批和专项报告制度,并及时向上级下放部门反馈事项承接落实运行情况,动态调整完善下放事项。 三是不断提升服务规范。建立完善各类服务标准200余项,其中服务质量标准156项、服务管理标准56项、服务工作标准17项,三大体系相互制约、互为补充、协调配套,构成了科学完善的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 四是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建立以事中事后评估、联合监管、投诉举报、信用体系等为主要构架的监督管理体系,引入诚信管理,实施分类监管,并建立相应的激励、预警、惩戒机制,完善多种监管途径,规范监管处理程序,努力构建职责清晰、机构完善、方式多样的监管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