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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努力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日期:2014-10-17   浏览量:

 

近年来,历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坚持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为主线,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为中心,逐步推进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网上登记操作规范有序,全面提高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

截至20143月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结束,历城区共有事业单位458全区已登记事业单位法人129家,登记率为28.17%,登记率呈现较低的状况。在全区458家事业单位中,教育系统中小学及幼儿园共129家,截至20143月底,只有23家进行了法人设立登记工作,剩下106家学校未进行法人设立登记。导致登记率偏低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某些事业单位具备法人设立登记的条件,但由于法制意识不强,缺乏参与登记的主动性;二是部分事业单位的财务与主管部门在一起,没有进行独立核算,没有独立支配的资产,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是新批准成立及机构进行调整的事业单位,人员或职能未及时调整或补充到位,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资料不全,暂时没有进行登记。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全面提高历城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经与区教育局协商沟通,自20148月起,区登记局组织对区教育系统集中进行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宣传,确保工作落实。历城区编办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集中登记工作,为此与区教育局多次交流沟通,为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学校协调创造登记条件,确保各学校有序参与,为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同时,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各学校的法制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其参与法人登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做好沟通协调,创造登记条件。由于历城区村镇学校偏多,校舍所用土地基本为所在村集体土地,校舍使用楼房多数没有房屋产权证明。阻碍这些学校进行法人登记的最大因素,即为住所证明难提供。经与区教育局及区国土资源分局协调,确保村镇学校可以取得学校使用土地的土地所有权证明复印件,再附加土地所有权人提供的使用证明,达成提供完整住所证明的条件。对于部分村落没有办理土地所有权证明的情况,采取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及教育局开具证明的方式,来提供住所证明。

三是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登记效率。由于此次集中登记工作涉及106家学校,责任大,任务重。历城区登记局采取了集中培训、提前审阅材料、预约设立登记的流程,对办理程序进行了优化,在登记合法、程序正确的基础上,避免重复工作,减少办理环节,提高登记效率。

四是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区登记局通过电话咨询、网络联系、现场解答等方法为各学校解答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在现场设立的时候,为前来办事的同志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促进双方高效完成登记工作。

集中设立登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截至目前,历城区中小学事业单位法人数量已增至52家,已提交材料学校共41家,正在准备材料学校共36家。集中设立工作还在进行中,预计201411月底完成全区129家学校的设立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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