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省监察厅《关于开展政府部门履行环境与资源保护和住房保障职责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从9月25日至28日,历城编办会同区监察局,对我区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水利、国土资源、科技等政府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此次政府部门履职检查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自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部门(单位)自查、实地检查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通过听取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与资源保护和住房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查找并着力解决监管空白、职责边界不清、权责不一致和监管合力不强等问题。 实地检查结束后,区编办和监察局将对部门自查和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情况作进一步梳理、汇总,结合前期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的社会调查问卷,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并上报市编办。下一步,区编办还将积极做好跟踪督查,确保检查评估工作落实到位。(崔璨) |